免税产品的进项不予抵扣。实务中,免税产品销售时也是向消费者收取了增值税销项税的是吗?否则的话进项不许抵扣又没有实际收取销项,反而是增加了免税企业税负。我理解对吗
三一
于2019-12-31 09:27 发布 1573次浏览
- 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并没有增加的,你减少了增值部分缴纳的税负的啊
2019-12-31 09:44:17

免税的农产品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对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
2019-05-07 15:38:10

你是自产自销的嘛
2019-08-26 16:42:37

同学你好,一个办法是用日常除收购牛羊以外的支出,获得可抵扣发票,进行抵扣,并按当月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另外一个办法,就是用收购发票以及其他可以抵扣的发票,全部进行抵扣,并按当月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2022-06-16 08:36:22

免征项目
(一)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二)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三)中药材的种植;
(四)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五)牲畜、家禽的饲养;——包括猪、兔的饲养,饲养牲畜、家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六)林产品的采集;
(七)远洋捕捞;——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八)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减半征收
(一)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观赏性作物的种植
(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指“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2018-12-26 2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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