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个人借款未还,是按借款金额乘20%交个税?
咘咘
于2019-12-27 11:23 发布 8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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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27 11:24
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即是2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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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即是20%税率。
2019-12-27 11:24:23

你好,这个是针对股东向公司借款,不是你说的这个情况
2020-04-27 00:05:01

你好,这个是没有具体金额限制的
2018-08-06 11:55:32

您好!如果没有办法解释的话,肯定有问题的。
2017-03-14 11:37:18

具体是什么业务呢,为什么股东同意借支抵账呢
2017-09-15 11: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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咘咘 追问
2019-12-27 12:09
微微老师 解答
2019-12-27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