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27 11:24

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即是20%税率。

咘咘 追问

2019-12-27 12:09

老师问错了,那个用于公司经营超过一个纳税年度股东未归还公司借款也视为红利所得计税?

微微老师 解答

2019-12-27 13:24

那就不属于,用于公司经营的不视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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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即是20%税率。
2019-12-27 11:24:23
你好,这个是针对股东向公司借款,不是你说的这个情况
2020-04-27 00:05:01
你好,这个是没有具体金额限制的
2018-08-06 11:55:32
您好!如果没有办法解释的话,肯定有问题的。
2017-03-14 11:37:18
具体是什么业务呢,为什么股东同意借支抵账呢
2017-09-15 11: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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