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12月12日办理了工商地址跨区变更,12月18日税务迁出至变更地。现在收到五十万进项发票。开票信息仍然是旧地址,开票时间是12月17日。这个票还能抵扣吗?需要退回让对方重新开具吗?
安静的疯子
于2019-12-26 11:10 发布 111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取得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没有时间限制了
2020-08-27 10:33:33

按照规定,既然已经认证,即应申报抵扣,若抵扣不完,则可结转下期。如果不申报抵扣,当期虽可缴纳税款,但未抵部分将失去抵扣权利。
2018-03-30 09:03:11

是的,税务说的非常正确,您公司是要申报为未开票收入,确认销项税额,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2019-01-07 15:37:16

你好 可以的 意思你是销售出去 现在要抵扣 可以的。 但是你销售出去没成本发票 汇算要调的
2020-05-08 10:14:45

这些进项票 只要都是真实的业务反映 没什么风险的哦
2020-06-19 16: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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