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宇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2-26 10:48

您好,同学,只要您提供的服务是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都可按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清风起舞 追问

2019-12-26 10:54

需要备案之类的吗

清风起舞 追问

2019-12-26 10:55

若提供方是企业非培训机构也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吗

晓宇老师 解答

2019-12-26 11:00

不需要特定的专门的培训机构,如果希望享受简易征收,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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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同学,只要您提供的服务是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都可按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9-12-26 10:48:44
你好   有规定额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21-05-12 10:06:34
你好,属于教育咨询服务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6%的
2019-04-26 15:41:53
减免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2019-05-09 15:29:42
您好!新的政策是可以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解读: 1、本文的重点在“扩大范围”上,文中已经无“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只要应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 2、能否减免主要看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与是否缴纳增值税没有必须联系。即使销售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不能免增值税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17-05-27 17: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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