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水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取得销售收入 40000 万元、投资收益 1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8900万元,税金及附加 1800 万元、管理费用3500万元、销售费用4200万元、财务费用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 200 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 1100 万元。 2019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收入、成本中包含转让旧办公楼合同记载的收入 1300 万元(收入已经按照规定计入了营业外收入进而计入了利润总额)、成本700万元(其中土地价款200万元),但未缴纳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为16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5成。 (2)8月中旬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6 万元,进项税额6.12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将其费用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 (3)接受非股东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0 万元,进项税额 5.1 万元,直接记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用 130 万元。 (5)成本、费用
快乐的寒风
于2019-12-25 10:43 发布 409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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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请将题目发送完整,方便答疑老师解答
2019-12-25 11:35:23

是的,税金及附加也是损益科目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
2019-06-20 10:35:50

你好,不需要计提就是了
2017-03-22 17:15:51

你好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包括营业外支出,期间费用
2019-04-03 20:40:51

您好,营业成本只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2020-01-09 10: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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