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9年度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 2019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200万元,当年未加计扣除费用前应纳所得额为2000万,所得税率为25%, 但因该公司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所以未将研发费用进行归集,以下费用均未计入研发费用: (1)研发新产品应分摊的折旧费用50万元; (2)参与到研发新产品的研发人员应分摊的工资薪金50万元; (3)用于研发的房屋租赁费用100万元。 如果财务人员提前进行了纳税筹划,归集研发费用的项目,那么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负会减少多少呢
???
于2019-12-22 13:34 发布 306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2-22 14:50
没有税筹前的税为 (2000-200)*25%=450
税筹后的税为 (2000-200-200*75%)*25%=412.5
税负减少 450/2000-41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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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税筹前的税为 (2000-200)*25%=450
税筹后的税为 (2000-200-200*75%)*25%=412.5
税负减少 450/2000-412.5/2000
2019-12-22 14:50:03

你好,还是需要看你当地税局对这个行业税负率的要求是多少的
2017-09-13 22:22:28

你好同学,北京的化工增值税3-5%,所得税为2-5%。房屋租赁的企业比较少,税务局没有公布数据,劳务派遣增值税4-7%,所得税2-4%
2019-12-05 09:41:30

你好,是可以计入费用抵扣企业所得税的
2018-07-05 11:46:38

你好
应该 按所属期调整!(但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不调)
2019-05-19 09: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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