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补发董事会人员2013--2015年度任期的激励费用。会计处理:通过以年度损益调整和未分配利润把费用出了。但我觉得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没结束,可否调整2015年损益,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得税。
天涯
于2016-04-13 12:14 发布 9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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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6-04-13 12:15
补充:董事会任期3年,即20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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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董事会任期3年,即2013-2015
2016-04-13 12:15:34

分录正确,但是不涉及调整期初数,只是会计与税法差异造成的,而会计自身处理并没有错误
2016-01-28 15:38:29

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的科目,涉及以前年度的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代替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应的应该是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020-06-12 16:53:2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67.06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67.06
2016-07-07 14:58:35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影响的是往年的损益,不影响本年损益
2018-12-17 1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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