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我国居民企业,预计本年将实现盈利3000万元。本年年初,准备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乙公司。预计乙公司在设立之后最初两年会亏损,第一年亏损400万元,第二年亏损100万元,以后每年盈利600万元,有效期为8年,折现率为10%,假设甲公司今后每年可实现盈利3000万元,且甲公司与乙公司均无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即盈利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注:(P/F,10%,1)=0.909,(P/F,10%,2)=0.826。请针对上述案例背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个板块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说明并计算节税金额。提示:每个板块的筹划思路可为:税法依据筹划思路——筹划方案(前后对比)结包含可行性

AA会计学堂-希老师
于2019-12-18 13:31 发布 1721次浏览
- 送心意
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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