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在80000万的限额内据实扣除,意思是没超过15000,不算大病医疗,不能扣除什么,如果报销后还支付了20000,就扣除20000,是这样理解吗,谢谢
李玲
于2019-12-17 20:05 发布 10030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17 20:21
您好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负担部分的15 000元以上,95 000元以下可据实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负担部分的15 000元以上,95 000元以下可据实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2019-12-17 20:21:55

不可以的,只能汇算清缴的时候填列享受
2019-12-03 16:17:27

你好 是一个人 每个人都是分别计算的
2019-01-12 13:18:01

你好!
是一个人的。
2020-03-29 23:03:4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全年在支付医疗保险费开支项目上,增加一项专项扣除。一般,可以根据医疗保险发票、大病病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凭证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本项扣除。扣除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大病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扣除金额可以是本人和被扶养人的费用乘以3万元,具体根据不同地区而定,例如湖南省就是30万元。
应用案例:比如,李某某本人去年医疗保险费支出4.5万元,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享受本项扣除,具体可以将 4.5 万元 x 3 万元 = 13.5 万元 的本项扣除额减免至个人所得税之后的个税金额。
2023-02-27 13: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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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 追问
2019-12-1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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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