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为累计申报,系统检测到您更正了税款所属期为7月的申报数据,但7月后的申报数据未同步更正,请先同步更正7月后的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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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2-14 14:36 发布 300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2-14 14:38
请先确认第一次申报成功,在【个税批量】模块,点击企业名称,弹出的界面点击【发送申报表】,点击右上角的【申报更正】,点击“更正”按钮,将正确的数据重新录入,录入完毕后核实无误重新发送即可。同时更正申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已申报,未缴款,可以直接更正申报。申报之后,按更新之后的欠费金额缴款;
2、已申报,已缴款,发现少交了税款,也可以直接更正申报。更正申报之后,可以补缴税款;
3、已申报,已缴款,发现多交了税款,也可以直接更正申报,不过,这个多交的税款,就只能去大厅办理退税。
相关问题讨论

对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里面找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办税信息更新,然后点下载。
2019-12-12 14:25:26

您好
把10月的数据也要一样的更正一遍 跟更正9月份一样的操作
2019-12-06 11:14:32

您好,您是不是更正6月份的数据,是的话7.8.9.10月份的数据也要更正的。
2019-11-11 21:20:56

你把之前的申报表作废,重新申报
2019-11-02 12:07:59

您好,个税修改5月数据后,还需要同步修改以后月份的数据,如果不同步修改以后月份的数据,是无法申报成功的。
2020-06-25 11: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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