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账务:11月份缴纳2019年残保金,就是一部分自己支付,一部分财政授权支付,11月份财政给我残保金额度到账2000元,我提了额度发送银行,然后到税局缴残保金共4500元,银行扣款4500元,11月忘了再提单位自提的残保金,然后跨月12月份在公用经费里提额度2500元。请问11月份和12月份凭证怎么做?可否把11月份单子拿来12月份做?

白小默????
于2019-12-11 21:36 发布 136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12-11 21:39
你好,同学。
可以将11月单子拿 到12月作为费用预提 处理的。
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事业单位放在事业支出-其他费用中
2023-06-15 16:21:20
事业单位缴纳残保金计入到事业支出—其他支出里面。单位可以设置对应的三级科目进行核算,其具体的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
2023-06-14 09:28:25
同学你好,分录是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22-04-14 09:58:35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非财政补助收入
借资金结存
贷非财政补助预算收入
2022-01-11 17:04:44
你好,不需要做预算会计, 往来款没有对应的与预算会计科目的
2022-04-14 1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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