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出租的房子,土地能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问
你好,是的,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答
生产单位的薪酬体系 问
你好,没有现成的,需要人事根据公司情况进行设计的。 答
老师,公司股东不进行分红,能否直接将公司未分配利 问
是个人股东还是交个税 答
工商年报的数据怎么填的,忘记了 问
http://www.chenghai.gov.cn/stchzsj/gkmlpt/content/2/2440/post_2440855.html#4213 可以参考该链接内容 答
从公司的一个银行转账到公司的另外一个银行,转账 问
你好,这个一般写往来款。 答

老师,有笔钱是还股东的50万,但是之前并没有这笔借款,有个60的注册资金,汇款的说把这个注册资金还回去的,这样可以吗?
答: 您好!这样是违法的,属于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
2018年新办的企业,注册资金能否用借款完成实缴,然后再还款。
答: 你好,不可以,需要股东以自有资金投入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新开企业,不想注册资金进去,可否找监理借款,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才可以操作,且是否会涉及到什么税款?
答: 你好 认缴制可以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资本金到位就可以的 借款的要有借款合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上述规定,企业存在实缴资本额低于应缴资本额的情形利用借贷资金进行经营活动产生利息费用支出的,实缴资本额与应缴资本额的差额部分对应的利息费用支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合理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