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下:我单位在2018年采购了一批货物,到目前为止一年多了还有发票6万多未开具给我们,我们也有7千左右的尾款没有付,对方单位说是6万的发票的税额和尾款差不多可以互相抵消,就不在开具发票和付他们尾款了,应该不可以这么操作吧?是对公付款,必须要收到相应发票冲账吧?
岁月静好
于2019-12-03 12:12 发布 750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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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种说法。对方纯属扯淡!按正规操作处理。收到发票,支付尾款。
2019-12-03 12:15:36

你好,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
2020-04-03 12:42:16

同学你好
你们是垫付的按说是不开发票的,收款方给他们开的
2020-09-14 10:46:18

A,付款给BB开发票,给C吗?
2021-01-05 20:52:42

应该 给开
2015-12-24 14: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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