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们物业过年给部分业主发放些澡票,这 问
那个计入销售费用-促销费 答
老师,您好,小微企业,2025年3月成立,至于房租,未银行转 问
房租真实发生了,不需要调整。没有发票在汇算的时候纳税调增就行 答
林老师您好,我们是做食品添加剂,上次我问您每个月 问
账面应有库存 - 实际盘点库存 = 损耗数量,具体步骤简单直接,适合生产或商贸企业: 先确定账面应有库存 公式: 账面应有库存 = 月初库存 %2B 本月入库量 - 本月领用 / 销售出库量 月初库存:上月末盘点确认的库存数量 本月入库量:采购入库、生产退回的数量(以入库单为准) 本月领用 / 销售出库量:生产领用单、销售出库单上的数量 月末实际盘点库存 对仓库里的食品添加剂逐批次实地清点,记录实际库存数量(注意区分不同规格、保质期批次)。 若添加剂易受潮、挥发或氧化,需重点核对这类易损耗品类的实际数量。 计算损耗数量 公式: 每月损耗数量 = 账面应有库存 - 实际盘点库存 结果为正数:就是当期的损耗量(含正常挥发、搬运损耗和异常丢失) 结果为负数:可能是入库漏记或出库多记,需先核查单据,再调整 区分正常损耗和异常损耗 正常损耗:行业公认的合理损耗率内的部分(如粉末添加剂的扬尘损耗),可计入成本。 异常损耗:超出合理损耗率的部分(如被盗、过期报废),需单独登记并分析原因 答
印花税取数逻辑是怎么样的 问
你好,若是销售商品,可取营业收入%2B营业成本 答
老师,我现在申报2025年残保金,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 问
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取数是取2024年 答

老师您好,关于产品质量保证金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答: 你好同学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由于质保金属于工程价款结算之后发包人预留的资金,因此对应的建造合同收入已经确认,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已在工程价款结算所在年度确认。 (1)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如期收到质保金,属于债权转化为货币资金,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2)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发生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如果未承担维修责任,被发包人扣除或者索赔的金额,根据相关凭据,也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工程价款结算时,未开具发票的,质保金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需要申报纳税。 (2)未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如期收到质保金的当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可向承包人开具发票。 (3)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的,或未承担维修责任被发包人扣除全部或部分质保金的,承包人应就质保金全额发生纳税义务,可向承包人开具发票。 (4)发生质量缺陷,承包人未承担维修责任,被发包人扣除全部质保金的,承包人应就质保金全额发生纳税义务,可向承包人开具发票;超额索赔部分,发包人未发生应税行为,不应向承包人开具发票。
老师,关于产品质量保证金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答: 你好,同学。质量保证金目前 是作为收入先交纳税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问老师哪里可以找到关于深圳社保的疫情税收政策
答: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从2月到6月, 可对全国小微企业阶段性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其中,此阶段免征的上述三项社保费用,指的是 免征费用中单位承担的部分。作为社保费用中应由单位承担的医疗保险以及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险依然要完成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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