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是总分公司,在不同的城市,请问 人员归属是总部的(社保和个税申报都在总部),但长期派驻在分公司工作 请问这种形式是否可以。那么被派驻人员在分公司发生的餐费和住宿费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差旅费用一并报销呢?(派驻时长每次3个月)
住进时光里
于2019-11-28 13:38 发布 1785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11-28 13:51
你们给分公司开劳务的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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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给分公司开劳务的发票吗
2019-11-28 13:51:07

你给他申报了个税的可以
2021-10-14 14:18:45

你好记在业务招待费科目
2020-04-21 11:00:21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可以一起寄
进项税可以抵扣
2021-07-27 18:28:53

你好,公司员工出差的住宿费是做差旅费
2019-10-19 1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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