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经营租赁合同,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三年,自2019奶奶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满一次性支付三年租金300万元。 1、甲公司2019、2020年未能取得发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100万租赁费能否在2019、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扣除? 2、若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发票,甲公司怎样进行税务处理?在税务机关发现前,有何补救措施? 3、乙公司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中级取证班 猫子
于2019-11-27 18:40 发布 2010次浏览
- 送心意
种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的,这个能够直接确认的
需要向税务机关补交税款
在当年就可以的
2019-11-27 19:14:04

你好,需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的
2017-11-10 16:41:14

你好
2019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1700万/85% *15%*25%
2019-10-21 09:02:52

你好同学
就是在经营地在外地临时经营在经营地交税
2020-04-23 13:43:28

你好!你如果是核定征收是可以认可的。
比如给你核定7%,100万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是7万。
如果你实际财务报表超过了20%,那么就要调了。
2019-03-06 14: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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