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员工在多家公司取得收入,算是兼职吗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进入一家代账公司,去时说底薪2000多有提成,签合同 问
1. 法律上你提前3天书面通知就能离职,老板以“没招到人”阻拦无效。 2. 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留存证据,不用承担等新人的责任,超出能力的工作可明确拒绝。 3. 优先顾好情绪,别被信息轰炸压垮,工资有纠纷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答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可以调到哪里去,因为清算所得 问
可以调整到 管理费用-社保费 答
红字发票数量跟退货单数量不一致,但是金额是一样 问
你好这个也是可以的,改不了没办法 答
老师早上好,房租水电费我不能取得发票,正常做账完 问
汇算时 ,做调增处理 答

培训教育机构税收政策有优惠吗?
答: 学历教育免增值税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款,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 享受这个加计扣除政策,但需要到税务备案审批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答: 您好,您是做的那方面的培训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