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转出去的时候没有写被背书人A,A也没写他们单位名字给转出去了B,结果B单位在被背书人应写A单位名字的地写上了B的名字,现在B联系我们要给银行写说明,说明上是因为公司失误造成的,责任都是我们公司的,请问这个可以写成是B公司的失误,我们公司给与证明,责任由b公司承担吗?
小鱼儿^o^
于2019-11-22 14:11 发布 1042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19-11-22 14:16
这个的话 要追究起来 三方都有责任的 首先 没写A 你们肯定有责任 A没有补计 就直接转让了 也有责任 B的话 未经审慎义务 签错地方 也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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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话 要追究起来 三方都有责任的 首先 没写A 你们肯定有责任 A没有补计 就直接转让了 也有责任 B的话 未经审慎义务 签错地方 也是有责任的
2019-11-22 14:16:02

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转让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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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12:28:07

你好,不可以的
2017-04-05 16:03:33

不用,系统里转让,接收人确认签收
2020-04-11 00:25:17

要写个说明。。。。。。。
2015-11-15 16: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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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o^ 追问
2019-11-22 14:18
许老师 解答
2019-11-22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