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11-22 09:55

你好,不要扣除专项的金额,按照发放月份的人数

淡然回眸 追问

2019-11-22 10:00

工资不用扣除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对吧,那我17年12月份的工资,在18年1月份发放,那是算18年1月份的人数,工资总额也是1月份?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11-22 10:01

也要算在17年的工资里的

淡然回眸 追问

2019-11-22 10:02

那就是按计提日期算不是按实发日期算对吗?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11-22 10:05

可你们实际是17年的,只是发放在了18年

淡然回眸 追问

2019-11-22 10:06

好的,那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登记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是这样吗?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11-22 10:08

是的饿,就是这样操作的

淡然回眸 追问

2019-11-22 10:09

好的,谢谢老师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11-22 10:10

不客气,麻烦给予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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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要扣除专项的金额,按照发放月份的人数
2019-11-22 09:55:24
1.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填报依据:对应“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需汇总该科目下所有二级明细的合计金额,包括工资薪金、单位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注意不包含辞退福利。   实务提示:新准则虽未强制要求职工薪酬“先计提后发放”,特别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有些企业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这样处理取数就需要分别找到各成本费用下设的二级科目进行累加,所以还是建议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渡核算。一方面可直接从科目中取数,避免因分散核算导致填报遗漏或误差;另一方面也便于企业内部薪酬成本分析与管理,提升数据准确性。 2.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填报误区:并非员工实际到手的“税后工资”,需警惕将“实发工资”与“税后工资”混淆。 填报依据:对应“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二级科目的借方累计发生额,即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税前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税之前的金额),与个税申报系统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基数直接相关。 不含支付的上年的工资
2025-10-13 11:27:16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贷方发生额
2022-04-28 14:18:00
是的,根据工资总额2%计提的了
2018-07-06 14:58:36
就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的借方本年累计 账载金额一般与税收金额一致
2016-03-22 18: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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