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贷款资金实行统借统还,把资金同利率借给下属子公司,请问老师,统借统还借贷资金受关联企业"债资比"2倍的限制吗?利息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吗?

微笑
于2019-11-21 10:42 发布 2312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有限制,在限制范围内的利息费用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2019-11-21 11:19:06
您好,学员,可以。根据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019-08-13 15:48:56
同学你好
,集团公司将资金无偿提供给子公司使用,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 税
2022-04-02 14:47:43
如果不以减少整体税负为目的的是可以不付利息的,也可以付!
2019-09-27 08:05:05
学员朋友您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可以税前扣除,但对公司集团而言,一边是收入,一边是成本,不产生额外税
2023-06-03 17: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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