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 问
C(1)如果乙、丙不追认,则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合理对价并完成交付)依法取得该画的所有权;(2)如果乙、丙追认,则甲的行为转为有权处分,则丁基于交付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因此,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 问
C,D 选项A: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B:纳税人因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答
这个54.5的现金流量不用算税后的吗谢谢 问
你好同学!题目说是”每年营业现金净流量“就那表明是税后的了,”净“字表明是税后的了。如果题目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那通常是指税前的 答
甲公司有A、B两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A地块使 问
A,B(1)选项C: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2)选项D: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答
公司买车,4s店给返了现金,我是记营业外收入吗?要不 问
是记营业外收入,不要冲减固定资产原值 答
老师,请问进项发票抵扣完,发现进项发票是错的,可以申请作废吗?
答: 你好,〔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需要注意: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 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五证合一的新的证书上写的日期是2016年7月12日,厂家给我们开的发票用的我们的老税号时间是2016年7月14日,这个进项发票还能抵扣吗,要作废重开吗?
答: 你好,不可以抵扣的 需要作废重新开具 企业信息变更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或开票单位信息发生变动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我的一个朋友,她这个月的进项发票和出项发票已经电脑上操作抵扣完了,但是有一张开出的发票需要作废掉,她在抵扣完以后又电脑里把那张发票作废了,这样的情况下会不会影响的交税金额?
答: 或者要怎么操作能正常走报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