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11-19 11:15

跨区迁移变更税务登记
  第一部分 跨区迁出

  一、业务概述
  企业纳税人因变更生产经营地址涉及改变主管国税分局的,应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在办结相关手续后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迁移申请。
  迁移对象:从工业园区迁到苏州大市,或从苏州大市迁到工业园区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涉及欠税、退库等事宜的企业纳税人原则上应于清欠、退库等事宜办理结束后迁移。
  二、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企业迁出申请一份(注明联系电话)
  3、工商户的企业准予变更通知书
  4、新地址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书
  5、如企业还有其它变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的资料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五、办理程序
  1、企业将第三条所列资料提交园区国税三楼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对资料齐全的申请,由窗口受理后交管理科审批。
  2、管理科审批结束后,窗口电话通知企业办理发票缴销、金税抄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拆除“两卡”等手续,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3、企业提出迁移申请的,当月不得开具任何发票,否则迁移将顺延一个月。
  4、苏州市区(包括吴中区和相城区)一般每月8日及15日下午分两次办理迁移手续,其它县(市)每月仅15日下午办理一次,特别情况除外。
  第二部分 跨区迁入
  一、业务概述
  企业纳税人因变更生产经营地址涉及改变主管国税分局的,应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在办结相关手续后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迁移申请。
  迁移对象:从工业园区迁到苏州大市,或从苏州大市迁到工业园区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涉及欠税、退库等事宜的企业纳税人原则上应于清欠、退库等事宜办理结束后迁移。
  二、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非一般纳税人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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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肯定也是需要变更的。
2022-10-24 10:21:14
你好,只需要做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系统信息就会自动更新的
2019-04-25 14:35:55
税务登记变更是生产经营地址变更
2022-01-10 15:44:24
你好,将税务局迁到新的地址所在的税务局。
2020-07-15 14:53:09
您好,税务是需要变更的
2022-02-28 13: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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