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承租人C,与出租人B签订了一个390万的融资租赁合同向出卖人A购买了一台机器。租期三年。我们C按照合同已汇了首付款与一个月租金共91万给出卖人A的公账户,然后收到出租人B开给我们91万的发票的抵扣联,(只收致抵扣联)请问我怎样记录固定资产的账,另外这收款人与开发票人不一致,合规吗,怎样记这账?谢谢!
工商财税李生
于2019-11-19 08:52 发布 90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1-19 09:31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合同金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倒挤
贷,银行存款,已经支付款
长期应付款,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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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09:31:36

双方这个是真实的业务吗?
2022-03-26 12:55:54

你说的收白发票是是那么?白条?? 我前面说的是 你固定资产进项不想认证 可以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贷银行存款
2015-12-29 10:22:19

你好同学
不可以开专票不可以抵扣的同学
融租是可以开发票的同学,这个是可以抵的,单独开利息是不行的
2019-11-12 16:33:23

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公允价值较低者加上初始费用入账
2017-02-21 13: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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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11-19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