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013年10月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外无偿赠送他人,其成本为400000元,计税价格为500000元,增值税为16%,消费税率为10%,则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为
无私的菠萝
于2019-11-17 22:27 发布 1371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财务的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019-11-17 22:34:53

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239000
2020-06-18 12:03:57

你好,这个是 20*1.1*13%=2.86 这样计算的好
2022-02-13 20:52:19

捐赠支出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应当确认收入;销项税额应当按照市价计提。
借:营业外支出 83076.92
贷:库存商品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076.92
2017-03-18 14:06:04

您好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0%2B39000=239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00*0.13=39000
2022-05-07 0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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