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3个校区发工资,分别3个校区对应一个A.b.c公司,A算是总公司,这个A分别是b,c公司股东,但是在今年7-9月发工资,法人没和会计说,在A公司b和c的工资都在A发了,那么这个工资能否作为A公司的成本费用扣除呢
浅夏安然
于2019-11-15 15:54 发布 75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11-15 16:11
你好,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不是A的员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不是A的员工
2019-11-15 16:11:33

你好 ; 你们每个月的成本费用 差不多的话可以按 平均来分 按 1/3
2022-02-28 11:43:42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这样是可以的。
2020-04-11 13:43:39

您好,一般不是分公司给总公司利润吗?
2022-01-06 06:17:44

原则是,合同、发票是哪个公司就属于哪个公司的业务收入。
2019-06-26 17: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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