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乙方向甲方采购材料a,并销售给丙方。 这批材料,甲方发票品类开错,均已跨越并抵扣; 10月,乙做了购买方红字发票申请,信息表编码给甲方开红字发票,并重开发票; 由于某些原因,丙在11月才做红字发票申请给乙,乙开红字发票后重开发票。 三方处理时间不在同一个月,这样处理税务上会不会不行

小游
于2019-11-15 15:54 发布 76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023-11-30 11:14:30
可以的,可以要求开发票的。
2022-03-16 17:28:24
开的篮子发票的金额是9吗
小于暂估的金额对吗
2024-04-11 14:50:55
你好!如果不产生纠纷,没有影响的
2022-01-24 23:56:33
你好!不能,实操中要有发票才可以
2022-03-28 1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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