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临时用工,一种是在其它单位交社保,一种是个人自己交的社保,一种是在本公司务工,交的农民社保,如何界定工资和劳务,开不开发票,如何在金税三期申报,如何入帐,法律依据是什么?
健壮的草莓
于2019-11-14 07:51 发布 862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14 07:54
你好 和单位签订的是劳务 合同的就要给单位开劳务 发票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和单位签订的是劳务 合同的就要给单位开劳务 发票
2019-11-14 07:54:06

减去代扣的部分吧
2017-11-16 16:18:54

你好,是的,是需要申报个税的。
2025-03-21 10:19:07

支付实习生报酬可税前扣除
◢依据: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
2、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
◢条件:
接收实习生的企业支付实习报酬在税前扣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与学校签订期限为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实习合作协议[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如出现履行协议未满三年解约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特例情况,不再补税和加征滞纳金] 。
二是企业或学校要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以非货币形式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不允许税前扣除]必须以转账方式[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支付。
1、报酬包括:①基本工资;②奖金;③津贴;④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⑤加班工资;⑥年终加薪;⑦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2、实习生是指在企业实习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包括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就读的尚未毕业的学生。其范围限定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包括: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包括:各部、委独立科研所招收的在读研究生以及普通高中以下的学生]。
◢管理制度:
1、实行备查制,即企业在日常申报时自行扣除,但企业必须在日常管理中备齐以下资料供税务机关检查核实,包括:①企业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书;②实习生名册[必须注明实习生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及实习合同号];③实习生报酬银行转账凭证;④为实习生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付凭证等资料。
2、企业应依照现行的工资税前扣除办法进行管理,即支付的实习生报酬高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照计税工资标准扣除;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报酬进行税前扣除。
2019-08-20 14:35:10

你好!如果是开劳务发票就按劳务报酬申报。
2019-07-02 1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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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解答
2019-11-14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