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2017年10月生产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售价2800元。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研制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不含税35000元。已知:啤酒的消费税定额税率220元/吨;白酒的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斤;成本利润率为10%。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为()元
壮观的楼房
于2019-11-13 17:26 发布 2674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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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纳消费税=400×220+02×10000×0.5+35000×0.2×(1+10%)/(1-20%)×20%
2019-11-13 17:29:56

乙类啤酒每吨税额为220元,所以销售乙类啤酒应纳消费税为,400×220=88000(元)。
自产白酒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所以广告样品使用应纳消费税为,组成计税价格=[35000×0.2×(1+10%)+(0.2×2000×0.5)]÷(1-20%)=9875(元);
白酒应纳消费税额=0.2×2000×0.5+9875×20%=2175(元);
应纳税额=88000+2175=90175(元)。
2018-12-20 15:49:57

你好,卷烟消费税是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部分总和,后面这部分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就是从量计征,然后把这个从量计征的消费税作为价内税并到成本里面计算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因为这个从量计征的消费税某种意义上就是属于成本的一部分,所以是有些重复计算的意思。
2020-02-22 20:24:45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是正确的说法,对于定额税率150元/标准条是错误的说法,1标准箱=250标准条,是正确的说法。
2021-08-15 11:53:54

你好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B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成本%2B利润%2B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因此,应纳消费税=[800*21*(1%2B10%)%2B800*0.5]/(1-20%)*20%%2B800*0.5=5120(元)。
2023-10-27 1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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