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型基金对外投资记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根据公允价值增加调整账务处理,在项目尚未真正退出时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会导致利润增加,作为有限合伙型基金,需要按季度给自然人LP申报生产经营所得,如果利润为正,需要缴纳自然人的税,但项目并未真正退出,请问在税务申报时的问题要如何处理?

幸福的夕阳
于2019-11-13 11:25 发布 315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11-13 11:29
你好,同学。
你这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是纳税调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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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这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是纳税调减处理
2019-11-13 11:29:09
您好!请问你是说申报个税吗?
2021-04-13 15:16:26
这个要看公司是否支付了工资费用
2022-01-11 15:21:15
你好,可以在电子税务系统0申报。
2019-12-11 13:45:40
同学,你好,去税务局补办下就可以了。
2022-03-02 1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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