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节能服务行业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吗?
萌兔女郎
于2019-11-11 20:32 发布 1265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可以适用的。
2019-11-11 20:34:59

鉴证咨询服务业,填《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是选择10%
2019-11-05 14:42:19

您好
加计抵减15%政策只针对生活服务行业,现代服务行业不可以
2019-10-17 10:48:30

你好,4、5月份有进项税额吗
2019-08-07 09:59:3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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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特此公告。
2022-04-14 17: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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