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分配盈余100%-提取公积金10%后,按不低于可分配的60%,按交易量分配给成员。但问题是,合作社的盈余绝大部分是来自合作社自己的产品,成员交易量很少,甚至是没有, 假如盈余10000,提公积金1000.盈余分配5400元,分配剩余盈余3600元。那么,成员不论有多少的交易量和交易额,都会分走这个绝大部分的盈余5400元,这样是不是不公平呀?我是不是哪哪里理解错了?辛苦老师帮我分析。

朱
于2019-11-08 21:47 发布 136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11-08 21:48
你好,同学。
理解 没有错误。是按盈余后的金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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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理解 没有错误。是按盈余后的金额进行分配
2019-11-08 21:48:30
比如,成员将土地给合作社托管的,这个托管的价值就是交易额
2020-05-10 10:42:38
你好,可以的
2019-12-25 18:58:45
盈余公积是按比例从本年盈余中进行提取的
2020-06-08 09:05:40
借累计盈亏
贷应付股息
贷应付公益金
贷应付公积金
贷特别公积
贷应付社员交易分配金
2019-09-02 08: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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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追问
2019-11-0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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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