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我们是平台提供方跟个人或者公司商家合作代收代付我们收入就是佣金服务费收入 现在有个问题就是平台每次提现到兄弟公司然后通过兄弟公司再全部转我们公司对公 因为平台搭建时候我们公司还没核定税务导致无法提供给平台公司信息 所以找了兄弟公司代注册平台 现在平台名称就是代注册的兄弟公司的抬头 每次提现都是先提到兄弟公司然后转入我们对公银行 然后对公再把结算的款结算给商家 那这样商家就要开这个结算的发票给我们吗?现在问题就是代理记账说兄弟公司收到款然后再付给商家商家就要开那些我们结算的款的发票我们?这不对吧 然后代理记账又说让我们开个人独资企业我都不明白了 我说了我们佣金收入缴纳税款那就结算给商家的就不是我们成本 的老师代理记账意识是我们平台不是自己公司收的款 说这样账不平 我搞不懂哪里不平 只是平台收入先过度到兄弟公司然后转我们自己公司抬头 老师到底这个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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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1-08 16:42 发布 197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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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14: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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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17: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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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1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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