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曼曼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11-04 15:4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和《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开票问题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策,对企业来说,抵扣进项税额需注意的方面:
简单来说,新政实施后,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01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基本规定
(一)可以抵扣的进项金额确认
2018年1月起,企业可以通过ETC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而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将陆续不能作进项抵扣。通行费电子发票不仅作为一种扣税凭证,而且还同时具备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
(二)申报抵扣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选择确认并申报抵扣。
(三)采用选择确认抵扣
对于按照规定,可以采用选择确认办法,纳税人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信息并确认。
02
通行费电子发票是否允许抵扣的判断
(一)征税发票可以抵扣
当车辆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后,索取的消费发票为征税发票,是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票面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税额栏显示税额的,属于抵扣凭证范围,可以按规定抵扣。
纳税人在两种情况下能够取得可以抵扣的征税发票:
1.纳税人登陆道路运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办理ETC卡时,办理的是属于ETC后付费客户(即俗称信用卡),则实际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通行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取得征税发票。
2.办理的是ETC预付费客户,在充值时没有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通行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取得征税发票。
3.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不征税发票不得抵扣
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左上角没有“通行费”字样,“税率”栏显示“不征税”、“税额”不显示金额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属于不征税发票,不得申报抵扣,也是无税额可扣。
有两种情况只能取得不征税发票,即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分别为通过**还贷性收费公路或是纳税人办理的是ETC预付费用户且在预付充值时就已经开具发票的。
(三)取得电子发票的时间和方法
纳税人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则通行后的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自行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就可以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含征税与不征税发票)。
03
如何开具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2017年12月25日起,纳税人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车辆ETC卡绑定,2018年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可以在该平台上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可以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可比性为什么是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而不是所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董孝彬老师,我们个体户是定期定额户,是不是开票出 问
定期定额户: 暂时不用成本票抵税,也不用像查账那样精细做账。 但要留简单单据(进货单、收据、转账记录),证明是真实做生意,不然有虚开风险。 开票别超定额太多,超了要主动补税。 答
我们公司给差旅人员租的房子,未到期员工回来了,转 问
是的,转租入其他业务收入 答
董孝彬老师,公司现在统计的利润代表什么含义。料 问
朋友您好,这就是当期全费用口径的内部参考利润,不按会计准则、不考虑存货,只看当月总收入减当月总花费。 这个统计方法,其实是在用 全月实际发生的料%2B工%2B费%2B三大费用 去抵收入,所以: 它代表的是:把当期所有花出去的成本费用,全算进当期,不区分存货、不区分部门,直接看 公司这个月总共花了多少、收了多少 的一个 总账式利润 。 不是准则利润(因为没按存货分摊固定费)。 不是标准管理利润(因为没用变动成本法或责任中心逻辑)。 就是一个 当期全部现金/账面耗费 vs 收入 的粗算结果,只能当内部参考,不能当真实经营利润用。 答
帮我换一个对接客服 帮我换一个对接客服 问
同学你好 是什么问题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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