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在北京是建筑公司,在山东有个项目成立了一个分公司,合同是跟总公司签的,发票可以由山东那边的分公司开票吗?山东分公司汇算清缴时可以自己独立汇算吗?还是一定要跟总公司一起汇算,还是有别的特殊规定情况?
李娅楠
于2019-11-04 08:29 发布 94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04 08:31
你好,合同是谁签的就谁开发票
汇算清缴的时候先合并,然后总公司分配比例之后分公司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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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是谁签的就谁开发票
汇算清缴的时候先合并,然后总公司分配比例之后分公司再做
2019-11-04 08:31:15

你好,这个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申报的,还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结果申报的?
2019-06-06 15:13:17

您好,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需要建账的。
2018-05-14 22:47:46

同学,你好。如果股东填总公司名称,那证件类型要填企业税号。投资比例是百分之百。
2020-04-18 13:23:20

:如你公司2008年度已按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分摊税款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应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你公司不再单独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2018-05-28 17: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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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娅楠 追问
2019-11-0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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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