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第三个计算公式看不懂,请教一下
渡口
于2019-11-01 11:37 发布 1109次浏览

- 送心意
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ISA
2019-11-01 12:58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其中,标准比例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 号)规定的比例,这里也就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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