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同一个集团下的两个全资子公司。(甲跟乙)且为同一法人。对方为国企,我司为外资企业,我司给甲公司打款订货后。发票为乙公司开具。请问会有税务风险吗

微笑的大神
于2019-11-01 11:30 发布 1277次浏览
- 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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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都是独立法人,是能开具的。只要是销售方开具的就行,没有税务风险,请您明确一下我司是哪个公司呢啊?
2019-11-01 11:34:05
乙方可以给甲方公司开具发票
2023-08-30 15:25:05
如果是真实业务就不属于虚开
2019-06-19 00:33:23
甲乙是什么关系?请具体说明业务性质。
2019-04-26 16:50:31
应该没有什么税务风险,但是从法律上讲,主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签订双方不一致,不太合适
2018-07-28 0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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