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北京的建筑业A(主要做拆除,有时候进项票不是太好弄),财税的中介说他们可以在山东帮我们办一个个人独资企业B,个税核定为10%,然后平时我们用的临时工和机械可以以B的名义给我们干活,B给我们开发票。这样合规吗?跨地区打钱多了会不会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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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1-01 08:07 发布 810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1-01 08:17
你好,这个是价值洼地,主要考虑你当地税务局对这样开票企业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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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价值洼地,主要考虑你当地税务局对这样开票企业是否认可
2019-11-01 08:17:36

你好 是的 需要交税 确认未开票收入 应交税费
2019-07-04 15:34:47

只要是查账征收的企业都需要发票
2022-05-30 15:53:12

同学,你好
你是一般纳税人吗?你是查账征收吗?
2021-02-27 11:06:28

您好
请问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2021-02-27 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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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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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