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2016年之前简易增收的工程项目,现在联营公司(既总包方)收到尾款140万,开具普通发票给业主,现在联营公司要求我们补交1个的个人所得税及2个的企业所得税税金,但是因为国家新规不需要跨区预交,按照道理来说我们只需缴纳三个点增值税及附加税,那么请问他们收取我们个税及企税合理么?
大中华区减肥失败代盐人
于2019-10-30 18:19 发布 848次浏览
- 送心意
大强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10-30 18:41
这个只从增值税的角度是只需缴纳三个点增值税及附加税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个税和企税是很难衡量确认金额的,所以,这要看你们之前约定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争取一下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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