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通知员工做2026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有没有通知 问
关于办理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各位同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在当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现就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即日起至[具体截止日期]。 二、确认方式: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官方渠道进行填报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若未及时确认,系统将自动沿用上一纳税年度的扣除信息,但如个人及家庭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更新,以确保准确享受扣除,减轻个税负担。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员工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答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电商的 我想问下我们充值的快递 问
你好,可计入销售费用-快递费 答
个体户业主是不需要申报工资薪金,是需要申报人员 问
您好,不用,采法人的,你申报经营所得就可以 答
老师,公司之前是小规模,,小规模的时候有收入,10月份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员工自己缴纳了企业年金个人部分,而且从工资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好,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怎么办理
答: 同学您好,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太一样,我们这边一般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公司章程、新、老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合同等。
老师:股东变更需要什么资料知道嘛
答: 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答: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投资者,能够对公司行使职权,股东变更需要提供诸多的材料,并且要通过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的核实才能通过,那么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有那些?需要什么资料?律师365网将在本文中为大家介绍。 一、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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