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16年注册的公司,实缴的,当时走了一次账,当月又以股东借款的名义原路转回去了,但是现在转卖给我们了,账上实收资本不能动,借款有将近2000万,如果先让股东把款还了,然后账上有钱了,借款平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再转回给原来的股东?账上借款再转给新股东可以吗?

Aizn
于2019-10-28 16:08 发布 172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0-28 16:13
你好,股东转让股权的话最好是他们之前转让的哦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您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
2020-06-04 18:56:58
你好,平价转让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
新股东是持有公司股本100万的
2020-07-15 16:35:50
你好,不是,性质不一样,分红是针对的实收资本部分,借款是另外一种性质,
2019-11-21 10:55:2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折价转让股权,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020-09-19 15:30:07
你好,不交个税的,只交印花税的
2020-03-07 15:30:1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Aizn 追问
2019-10-28 16:20
Aizn 追问
2019-10-28 16:21
Aizn 追问
2019-10-28 16:21
朴老师 解答
2019-10-28 16:22
Aizn 追问
2019-10-28 17:40
Aizn 追问
2019-10-28 17:41
朴老师 解答
2019-10-28 17:49
Aizn 追问
2019-10-28 17:52
朴老师 解答
2019-10-28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