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劳务公司分包了一项工程,合同中规定有部分材料由劳务公司采购,这样该劳务公司该项目的材料比例占该项成本的35%,该公司的所属税务局不同意入账,其答是材料的入账总额只能在该分包工程总成本的20%以内,税务是否有这样的明文规定。
听话的野狼
于2019-10-26 12:32 发布 128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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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这里的比例,但在实际工作中会有一个潜在比例,这个比例才是合理的,偏离这个比例太多会导致税局预警。
2019-10-26 12:35:16

会的
成本大于收入不合理的
2019-10-06 10:33:00

你好!
可以的。
2019-10-24 18:18:11

把劳务成本明细给税局看吧,最好去税局发票吧
2017-08-14 09:01:05

你好,只要补充缴纳足额税款,调整到二月是可以的
2020-03-09 12: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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