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我公司购买的塔吊收到专票,我在7月份进行认证,但当月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时候进行了零申报,现在咨询我们当地税务局,说像这样的情况视为放弃。 老师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让厂家红字冲,然后重新开可以吗?
小二郎呀
于2019-10-25 15:51 发布 823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0-25 15:51
您好
这种情况不属于开具红字发票情形
如果对方单位愿意冒风险给您单位开具的话 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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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进材料,发票116万,专票,税16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6
贷:应付账款116
2.比如购进材料,后管理不善毁损,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当期进项过多,有部分进项没抵扣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2019-02-20 23:32:05

业务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000*9%=270
2020-07-01 20:58:58

你好,应当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17-11-08 16:31:54

补充申报增值税申报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就是申报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
2019-04-05 21:01:43

您好!是的,需要看上期留抵税额跟期末留抵税额。
2019-12-02 15: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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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郎呀 追问
2019-10-25 15:52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10-25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