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25 10:50

你好!最好是子公司了。

小新 追问

2019-10-25 10:53

老师,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不是一个注册地址的话,分公司在当地发生业务的增值税需要交到当地么?还是统一汇总总公司在注册地交增值税呢?谢谢老师

宋生老师 解答

2019-10-25 10:57

您好!一般是在当地交一部分。看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不过只要你交过的。总公司那里都是可以抵减的。

小新 追问

2019-10-25 10:59

老师,那分公司在当地交的那一部分税是要分公司自己开票自己报税么?

宋生老师 解答

2019-10-25 11:00

你好!是的,一般是分公司开发票

小新 追问

2019-10-25 11:03

分公司开的发票是分公司自己登陆税务系统报税么?

宋生老师 解答

2019-10-25 11:13

你好!这个要分公司问当地税务局看当地税务局的要求。有的地方是让0申报就好。总公司来处理。有的是分公司自己申报,然后预交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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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最好是子公司了。
2019-10-25 10:50:37
您好,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可以不交所得税,有相应的法规条文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2011-09-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03-09 20:24:39
你必须把这个分公司注册在这个园区 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非税收返还有很多种 比如租金优惠或者给予政策扶持
2020-03-18 14:33:13
你好,同学。 你超过500就要开具13%了 你可以考虑,成立 几个公司来处理。分散发票的开具
2019-10-12 18:14:54
只公司和母公司,它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也就是说两个要分别交税。但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他是总公司一起交税。
2020-01-09 16: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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