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19年前半年的社保和公积金企业部分都没有进行计提,是直接发放了。从7月起开始计提并发放的。 1.那前半年的社保和公积金还需要反结账反记账反审核,再重新补计提吗? 2.是否计提有什么影响吗? 3.如果再重新回到当月的帐上补计提会影响余额表和财务报表吗? 4.由于一二季度税务已进行申报,如果影响了财务报表到本季度报税或年底一并修改,申报正确了就行呢?
孝顺的小笼包
于2019-10-23 10:57 发布 105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0-23 11:18
嗯,需要补计提的哦
2.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当月发生的用工费用要计入企业当月成本,但是由于发放方式的不同,出现了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计提这一问题。
若企业工资的发放方式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那么,按照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发生,当月入账,工资薪金费用则不需要计提,而是在月底直接分配。
若企业的工资发放方式是采取本月工资,下月发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下发工资”形式,这样,就造成了工资计算与发放的滞后性。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每月必须等到该月结束后才能完整根据每位员工的考勤、绩效进行工资计算。所以,为了满足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需要参考企业工资薪金的历史情况预估当月工资的发生数,进行计提并入账。
3.会影响的
4.你要先去税局作废之前的错误的,然后重新申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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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需要补计提的哦
2.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当月发生的用工费用要计入企业当月成本,但是由于发放方式的不同,出现了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计提这一问题。
若企业工资的发放方式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那么,按照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发生,当月入账,工资薪金费用则不需要计提,而是在月底直接分配。
若企业的工资发放方式是采取本月工资,下月发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下发工资”形式,这样,就造成了工资计算与发放的滞后性。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每月必须等到该月结束后才能完整根据每位员工的考勤、绩效进行工资计算。所以,为了满足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需要参考企业工资薪金的历史情况预估当月工资的发生数,进行计提并入账。
3.会影响的
4.你要先去税局作废之前的错误的,然后重新申报才行
2019-10-23 11:18:35

同学你好
按照汇算清缴的申报
2022-02-16 09:15:49

你是什么情况下需要反结账。如果说不能的话,之前的账目有差错,可以在现在用分录调整。
2020-03-16 23:02:55

如果不涉及到缴纳所得税的话可以计提在24年1月份,如果要计提在23年12月份,是需要更正当时的申报表的
2024-03-06 14:43:22

你好,可以反结账去修改的
2019-07-19 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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