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产品发给别人代销,她们卖出去了才结款,老师那她们没卖出去长期挂账可以吗?
强健的板栗
于2019-10-22 15:32 发布 506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0-22 15:33
你好 最好税法规定最长180天 没有销售的也要确认收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最好税法规定最长180天 没有销售的也要确认收入
2019-10-22 15:33:24

实验用的可以计入研发费用里面
挂账还没收到钱的开了发票的先计入应收账款里面,开了发票的话就要申报纳税了
2019-06-26 09:04:58

都有可能,这两种都是叫代销
2019-04-10 19:59:00

借 应收账款 100
贷 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7-04-05 11:45:42

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将红星牌收录机100
2015-11-17 14: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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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健的板栗 追问
2019-10-22 15:36
玲老师 解答
2019-10-22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