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 我们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在所得税季报的时候,有税收优惠吗,优惠后 税率是多少呢? 我知道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 是有一些优惠政策。但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适用季报的时候吗? 我是新手,请老师详细指导。谢谢您。

允畅
于2019-10-17 15:13 发布 873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17 15:14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
2023-05-19 16:58:49
你好,你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吗?
2019-09-25 09:41:40
好的,谢谢
2019-03-12 09:38:34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19-10-17 15:14:40
那为什么有人说是季度预缴的时候也可以享受呢?
2017-03-27 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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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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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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