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税务系统中想拉(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在 问
同学,你好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在“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项下点击【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模块进行操作。 答
老师,建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是认缴制。其中一个 问
同学,你好 这个40%,400万有实缴吗?? 答
老师您好 公司销售医疗设备 有时会自己买电脑配 问
你好,可以报销的,这个没问题 开公司抬头发票就行 答
老师:有没有比较规范的工资表模版发我一份呀。比 问
您好,给个邮箱发您表格好不好。员工起诉公司,赔偿不按基本工资算,重点看情况: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按解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比如月均 8000 元 = 基本工资 5000 %2B 绩效 2000 %2B 补贴 1000)算,1 年工龄给 1 个月,违法解除给 2 倍;没给够加班费,按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比如约定 6000 元 = 基本工资 4000 %2B 岗位工资 2000)算,平时加班 1 小时按 6000÷21.75÷8×150% 算;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按当月应得工资(除加班费外,比如 7000 元 = 基本工资 4500 %2B 奖金 2500)算差额 答
老师,公司内部自然人之间采用股权激励方式转让股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税务局如果有什么新政策在哪里可学习?
答: 您好 在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政策模块里面学习就好了
老师下午好。我是一个快递公司,我们有一个享受加计抵减的政策,可是我不会弄,从四月份开始就没做,税务局找我让我把之前的查一下整出来,调过来,这个要怎么操作啊
答: 你好,是进项税加计10%抵减。看一下你的进项税,有进项税的话要申报的时候填一下加计抵减那里就可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好,请问税务局现在搞得“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意思?怎么抵减?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