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法律框架下,公司是否必须成立工会?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上海,成都,苏州对此有哪些地方法规
虚心的钢笔
于2019-10-16 21:20 发布 157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不是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才是必须建立的。公司超过25人才建议建立。注意,是建议,不是强制性的。不成立没有后果
2019-10-16 21:25:47

你好,会影响法人的信用
2016-10-17 21:46:05

你好 若残疾导致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同时承担一定的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19-07-19 13:41:24

你是不是基本户一般户是的话,没有规定的
2019-07-31 18:31:13

同学您好,
您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0-10-25 21: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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