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请教一下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发工资)发票 问
人力资源服务 你是在特定主体里面开的吗 答
如果已经申报退税,咱们当地税局没有款给退税,需要 问
你好,是出口退税吗。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答
老师,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比如说从2015年六月到2 问
收入按月确定,从2025年6月每月确认一次 印花税,按照合同的不含税金额一次缴纳 答
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问
符合小微,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5% 答
老师!可以开3%的普票吗? 问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享受优惠开具3%普票的 答

票据到期后的偿付顺序中,贴现人一直都有最后付款的责任,想问贴现人到底是持票人还是贴现银行?如果是持票的借款人,那为什么要承担最后的付款义务?
答: 贴现后,贴现人就是持票人
老师,公司跟别人借款我去拿的钱给人家开了张收据,收款人写的我的名字盖的公司的章。如果公司还不上我需要担责任么?
答: 但是,收款人写的是我的名字,而且收的是现金。没走公司账户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这个不符合合同法哪一条,这份合同有效吗?
答: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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