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的办公家具销售商贸企业,增值税是季报。7月份开出一张销项发票,其中把原本应该开3%税率的商品错开成了5%。现在季度结束要申报增值税,打开报表,出现了这样的提示:您在税务机关登记的是【货物及劳务】,且开具了“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发票数据,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增加“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品目,如有问题请与税务机关联系!现在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无法自动生成。请问老师,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李小块
于2019-10-13 11:36 发布 2155次浏览
- 送心意
桂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10-13 11:41
出现这种情况你就去税局申报,说明你的情况,出具一份情况说明+错开发票的明细,让税局柜台给你操作申报。
相关问题讨论
首先,你需要明确你的销售额和购买的货物或者接受的劳务的税额。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你需要填写以下几个部分:
2023-07-20 12:20:19
需要的
在免税项目最后一行填写
2020-10-12 10:56:02
,需不需要在(B4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进行填写; 不需要,2 这个自己填写的,要是享受1%优惠,这个是需要填写或者是其他免税话
2020-05-15 19:15:17
您好,你参考一下这里https://mp.weixin.qq.com/s/XK_UDmZiHYCcJ7anEgTscg
2022-01-09 16:42:30
你好,开的是什么业务的?发票?销售额是多少?
2022-10-17 15: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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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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